哪些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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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诊留观床位费。对已经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(急)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具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、电等费用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,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的支付标准,参照省物价局、卫生厅、财政厅1997年《湖南省医疗收费标准》(增设与调整部分)规定执行。

  三级医院:

  不能超过23元/日,超出的自费。

  二级医院:

  不能超过15元/日。

  一级医院:

  不能超过12元/日。

  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,在安排病房或门(急)诊留观床位时,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。参保人员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,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(急)诊留观床位。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,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,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。参保人员得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,按实际床位费支付;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,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,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。

 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卫生部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》(试行)病房每床单元设施 标准提供基本服务(如:床、床垫、被褥、床单、枕头、枕套、床头柜、暖水瓶、面盆、痰盂或痰杯、床头信号灯,一次性用品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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